区水务局

政府信息公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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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领导介绍

  • 主要职责

    一、主要职责

    1、负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》、《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的宣传、实施和监督检查。

    2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水利政策。组织编制全区水利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;组织拟订全区主要河流、跨流域调水的水利规划并监督实施;组织起草全区水利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,提出全区水利建设投资建议并组织实施。

    3、负责全区农村供水及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,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镇、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。

    4、实施全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、河道整治,指导河道生态保护与修复。

    5、负责防治水土流失。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,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、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,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、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,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。

    6、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,组织实施全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;组织拟订全区和跨乡镇、跨流域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计划、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;组织实施取水许可、水资源费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制度。

    7、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、用水效率控制、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等工作;指导和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。制定全区节约用水规范性文件;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,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。

    8、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。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,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,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;指导饮用水源保护、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。

    9、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;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,协调跨区域水事纠纷;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,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,组织实施全区河道采砂许可制度。

    10、组织实施全区水利设施、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;指导全区主要河流、水库、塘坝、渠道及其岸线、行洪、蓄洪、工程保护区内滩涂地的治理和开发。

    11、负责全区山洪预警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,承担全区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工作,负责监督指导镇村山洪灾害管理工作,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宣传培训工作。

    12、指导全区水利人才队伍建设工作,编制全区水利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    13、承担全区河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。负责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、调度督导、检查考核,落实区总河长、副总河长及河长确定的事项,协调区直有关部门、镇、街道开展河长制相关工作。

    14、依法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,组织指导水库、大坝的安全监督,指导全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,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。

    15、承办区委、区政府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  二、内设机构

    1、办公室(人事教育股)。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省、市、区有关规定;负责全局重要工作的督查督办;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、人事管理、劳动工资、劳动保护、社会保险、队伍建设及教育培训工作;承担文秘档案、政务信息、保密、宣传、群团、信访、后勤服务与保障、舆情应对、议案提案办理、重大会议组织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;组织起草重要报告、综合性文件;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;负责机关党委的党务工作、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;负责群团组织及计划生育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;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干部的任免考察与考核管理;负责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评聘和全局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工作;负责水利体制改革有关工作;指导机关和局属单位老干部政策的贯彻落实。

    主要负责人:赵波,联系电话:0938-8363646。

    2、规划计划股。拟定全区水利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,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、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,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实施计划;组织指导有关水利工程建设规划审核工作;负责管理全区水利建设项目的立项工作,办理全区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初步设计的审查申报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;制定各项水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,监督检查各项水利资金使用情况;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建设年度投资计划建议;组织水利规划中期评估工作,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评估工作;承担全区水利综合统计工作。

    主要负责人:马继明,联系电话:0938-8363646。

    3、建设管理股。负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;指导全区水利设施、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工作;负责组织起草全区水利行业建设管理规范性文件;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的改革;负责全区水利建设项目的招标、监督、开工审批工作;组织全区水利工程的验收鉴定;组织协调重点水利基建工程的建设。负责全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;组织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。

    主要负责人:张书田,联系电话:0938-8361635。